第二百零二章 专案组(二)-《韩警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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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发票是印刷厂印的,出票单位、受票单位、货物名称、票面金额是手工填的,加盖的公章一样是人刻的,虽然确实比大面额钞票值钱,但在防伪上实在没法跟印钞厂印的人民币相提并论。

    人民币都有假的,伪-造-增值税专业发票更容易。

    至于侦查组民警做的那个协查试验,结果确实让人很痛心。一些基层人员没责任感,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问题。但税务部门不是准军事化管理的公安机关,而且施行垂直管理没多长时间。

    徐处长被搞得很没面子,干脆不解释,直接说道:“小韩同志,如何鉴定发票真伪这一块你不用再担心。我们会抽调经验丰富的同志加入专案组,专门负责鉴定真伪。他们鉴定不了的,南港和安乐市内的,由南港国税局及安乐国税局负责协查。

    省内的,由我亲自协调协查;省外的,一样由我们省局协调协查。‘02.28案’既是公安部督办案件,一样是我们总局领导作出过批示要求彻查的案件,跟总局督办没什么区别,不会再发生协查单位敷衍了事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徐处长。”

    照理说不应该揭人家短,不应该说刚才那番话。

    关键增值税发票太难鉴别真伪,跨部门请求协查又没系统内的兄弟公安部门那么给力,想一查到底只能冒犯了。

    韩博诚恳表示感谢,接着道:“再就是办案经费,为侦办这起大案要案,正如各位领导所看到的,新庵县局和我们思岗县局堪称不遗余力,但经费仍有很大缺口。”

    办理这样的案件有罚款返还,关键要等办结之后才能返。

    如果直接花缴获的赃款或涉案人员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,就成“坐收坐支”了。违规违法,不能这么干。

    远水解不了近渴。

    这么多人,要去那么多地方,要执行那么多任务,没钱怎么行。

    换作其它公安部督办的大案要案,厅里可以下拨一笔专案经费。但这不是其它案件,既是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,也是在帮国税部门追回本应该征收进国库的税款。

    厅领导没明说,意思很明确。

    周处长掐灭烟头,侧身道:“徐处长,刚才听汇报时后勤保障组同志说专案组设有专用账户,账户里没钱,保险柜里有现金,好像九万多。两个经费比较紧张的县局,能做到这一步非常不容易。

    看看,这办案场地、办公设备、通讯器材、车辆、人员……小韩同志说不遗余力不为过。县局经费紧张,厅里经费同样不宽裕,你们国税能不能帮帮忙,帮我们解决一下。有三四十万应该够了,不够我们自己再想想办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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